关于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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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 建设地点:阿坝州马尔康市 建设单位:四川足木足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侯宁 联系电话:18090700024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9号 邮箱:363460102@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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