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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水土保持设施(截流阶段)验收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1- 10- 26 字号:[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程》(NB/T 35119-2018)等有关文件规范要求,四川足木足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成都市主持召开了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水土保持设施(截流阶段)验收会。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水土保持设施(截流阶段)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在公示期内来函联系(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四川省水利厅反映。

 

建设单位:四川足木足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18095093339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9号


监督部门:四川省水利厅

电      话:028-86939855

通讯地址:成都市文武路69号

1.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水土保持设施(截流阶段)验收鉴定书.pdf
2.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水土保持设施(截流阶段)验收报告.pdf
3.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截流阶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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