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电站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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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特水电站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T2019/M1-26 1.1 招标条件 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电站正在建设中,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就项目所需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电站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编号:XT2019/M1-26)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自有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且已落实。特发布本招标公告,征集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夏特水电站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吾合沙鲁乡的克孜河中游河段上,为克孜河规划2库6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个梯级电站。电站为引水式水电站,从上一个梯级塔日勒嘎电站(已投产发电)厂房尾水取水,经引水系统引水到电站厂房发电,是以发电为主的水电枢纽工程。电站厂房布置在克孜河与夏特河汇合处上游约1.25km的山脚,位于克孜河左岸河床边,为引水式地面厂房。电站前池正常蓄水位2199.02m,电站设计尾水位为1919.744m,安装4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62MW,电站总装机容量248MW,多年平均发电量9.360亿kW•h,年利用小时数为3774h。 本工程属Ⅲ等中型工程。枢纽由引水明渠进口节制闸、引水明渠、侧堰及泄槽、进口前挡墙及冲砂闸、引水隧洞进水口、箱涵埋管段、发电引水隧洞、调压井、电站厂房、开关站、厂房尾水渠退水闸等主要建筑物组成。 本工程对外交通较为方便。水电站厂房位于克孜河与夏特河汇合处左岸上游约1.25km 处,厂址现有简易公路至下游八村,距离为7km 左右,八村经省道309 可达乌恰县,八村距乌恰县约35km,距喀什市约130km,距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约130km,距乌鲁木齐市约1365km,喀什市为南疆铁路终点,南疆铁路喀什至乌鲁木齐总里程为1588km。 夏特水电站采用全计算机监控的方式,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 本电站1#机组预计发电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2#机发电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3#机发电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4台机组于2021年6月15日前全部并网发电。 1.2.2 招标范围1.2.2.1 电站消防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接入买方电力生产集控中心设备(乌恰县)、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设备、防火封堵材料和消防器材等的功能设计、制造、包装、到指定地点的运输和保险、卸货、现场开箱检查、保管、维护、二次转运、组装、安装(含全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线路敷设)、涂装、组装过程中的缺陷处理、调试、试验、验收、提供技术培训及伴随服务等全部工作。卖方应负责完成消防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所需的全部相关消防报建、审查和消防竣工验收手续,确保涉及夏特水电站每台机组的本消防工程均能通过机组启动验收前的相关地方(本项目工程所属地)消防监管部门的验收。 1.2.2.2 规定的备品备件; 1.2.2.3 规定的专用工具、仪器; 1.2.2.4 完整的满足消防所有设备设计、安装、合同中所确定设备性能要求、运行和维护所需的技术文件; 1.2.2.5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 1.2.2.6 投标人推荐的专用工具仪器; 1.2.2.7 在本招标文件中没有专门提及的设备,但属整套设备所必需的,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保证货物的成套性,并不得增加额外的费用。 1.2.2.8所有设备除应满足本节规范要求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通用要求以及相关的规程规范要求。 1.2.2.9应代理甲方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图审图中心审核以及消防建审部门要求的消防图纸审查和消防验收工作,确保消防工程按时通过消防监管部门的验收,不能影响电站投运计划和竣工验收。 1.2.3 交货期全部合同设备按1批次交货,消防设备于2020年05月30日前交货至电站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 1.2.4 交货地点本合同规定的现场交货地点为夏特水电站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的位置。招标人负责设备到交货地点后的卸货,但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指导和专用起吊工具。 1.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具备消防设施施工不低于2级资质和消防设施设计资质。近5年内完成的国内水利水电工程消防供货安装工程不少于1个,且设备安全稳定运行1年以上。并提供合同和业主证明。 (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0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授权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4.2已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本次年度集中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以下简称 “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投标人须提前办理电子钥匙用于在线投标,请各投标人登陆集采平台服务中心或咨询客服,了解集采平台操作和电子钥匙办理的具体事宜,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集采平台客服电话:4006274006 电子钥匙办理客服电话:010-56032365 1.5.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16日10时30分。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 1.5.3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当天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使用电子钥匙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9号中国水电大厦(四川)裙楼2楼第4会议室。纸质版文件递交和在线签到的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01月16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进行在线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流程。 1.5.4投标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使用电子钥匙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并在开标结果公布后现场确认开标结果。 1.5.5纸质版投标文件须现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因开标现场不提供电脑,请投标人提前统筹,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现场操作或安排专人远程支持。 1.5.6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和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1.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9号2009室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张剑涛(商务) 黄颍(技术) 电 话:15909087680 18011260716 电子邮箱:kzxlny@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 银行账号:1070 4422 5583
1.8 监督机构 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65009557 2019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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